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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賣過自己的人有福了 你可以肯定自己不只這個“價錢”
為了現實利益,其實我們都在“出賣自己”
但出賣自己的定義,其實不在換來的利益
而在你是否違背了自己的良心或信仰
生命的可貴,在於隱藏著極寶貴的價值
這些價值只有在人按著良心的感動
或信仰的認定去行動,才會顯現出來
比如我們相信愛,當我們認真去愛,就建立了真實的關係
也藉這關係發展出豐富的生活,這樣價值就出來了
出賣肉體的人,若為了生存是情有可原的,不必覺得羞恥
但“從良”的心志,絕對不要放棄
但若只是為了樂趣或有所貪圖,就會演變成出賣靈魂
出賣靈魂是很危險的,可能暫時會撈到好處
但生命會失去信心,以致無福消受
麻煩的是會愈陷愈深,無法自拔
沒有人喜歡出賣自己,但我們卻常常情非得已
最後變成習以為常,甚至自我放棄
人子有話說:人沒有行為上的完全,只有心志的完全
因此鼓勵所有出賣過自己的人
不要輕言放棄良心的召喚或信仰的真義
失落過就更知道珍惜
多學習看事情的價值,不要只算價錢
人子之所以可以建立共生的生活,找回自覺的成長
是因為我們不斷在開發價值,無論人以為成功或失敗
真假好壞,都有不同的價值等我們去發現
當價值愈來愈多,愈肯定,價錢的衡量就微不足道了
這樣就可以逃避很多現實的試探,不用跟著環境起舞
漸漸可以按著良心走出自己的命運,這是用價錢換不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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